近日,市民夏先生满含热泪地将一面锦旗送到酒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向该院工作人员一再表示:“感谢你们耐心细致的调解,感谢你们为我维权,感谢你们的公平公正,一面锦旗略表我的心意!”此前,夏先生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他诉称,酒泉市某单位没有依法依规为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致使自己在工作期间受伤后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市仲裁院在立案后,积极开展工作,细心查明事件,根据事实依据,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在多次协调沟通后,单位同意为夏先生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并且配合为其办理社保手续,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近年来,酒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以“进一步强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以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依法、公平、公正的原则,秉承“依法办事、靠前一步、主动服务”工作理念,不断优化办案程序,完善调解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能力和服务水平,让群众在每一件劳动争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发挥好劳动者和企业之间“连心桥”作用,提升劳动仲裁机构的公信力,在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和劳动者维权之间达到平衡点,为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