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超常规高质量抓好人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计划》(酒人社〔2024〕143号)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人社领域相关整治成果公布如下:
一、社保基金方面
一是持续完善疑点数据核查整改工作机制。建立了疑点数据核查“周提醒、月调度、季通报”调度机制,对2024年上级下发的14批1537条疑点数据,及时分发、逐人逐条核查整改,维护了参保人合法权益。二是健全完善“四比对一报告”工作机制。进一步树立细化数据提取、分发、比对核查等环节,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乡镇、社区社保专干按月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告死亡、服刑人员信息“零报告”机制,严防基金“跑冒滴漏”。至目前,共享比对死亡人员信息5366条,服刑人员信息546条。三是组织实施经办内部审计。研究制定内部审计计划,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市本级和敦煌市社保中心开展全险种、全业务、全流程内部审计工作。从业务受理、审核、复核、发放、留档着手,实施业务全流程审计,为基金安全运行做好防范,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方面
一是依托平台服务,确保问题清零。利用全省“大就业”信息系统,强化与劳动关系用工备案、社保参保等人社内部系统数据比对核查,保证数据的即时性、准确性、有效性。积极对接财政、民政、残联、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建立数据共享和协同联审机制,及时甄别政策享受对象,从源头杜绝违规问题发生。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县市区自查,共核查玉门市、瓜州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447名,电话核查乡村公益性岗位268人,面对面谈话核查80余人。二是提升日常监管,靠实岗位职责。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数量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指导玉门市和瓜州县分别修改完善了《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督促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强聘用人员的考勤、考核管理工作,规范岗位管理和人员考核,按岗位设置安排对应工作。健全退出机制,确保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动态更新。严守工作纪律,统一日常调度、检查和考核评价,杜绝挂岗、顶岗替岗、一人多岗等现象发生。三是强化岗位管理,提升服务效能。按照岗位设置原则、设置数量、岗位类别及职责,认真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岗位人员按照工作职责完成工作内容,确保人员在岗履职及时到位,工作情况有迹可查。对个人年龄、身体原因等不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人员家庭,通过其他就积极指导家庭成员通过发展现代种养殖业增加收入,保持家庭收入不降低。对就业年龄范围内,非个人原因退出公益性岗位的,通过各类就业岗位推介、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其他渠道实现稳定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
三、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
专项整治以来,根治欠薪工作以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紧扣整治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问题,持续强化行业监管,深化部门联动协作,抓紧抓实源头治理,全面排查欠薪风险隐患,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市县两级人社、财政、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开展交叉督查检查31轮次,实地核查项目343个,下发整改通知457件,工作提醒9件,市县两级组织政策宣讲71场次,现场接受农民工咨询19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75万份。以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33咨询平台、国家和省级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农民工信访接待大厅等为阵地,市县两级及酒泉经开区公布9部农民工维权投诉举报电话,对欠薪投诉做到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核实处置。始终保持对欠薪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加强违法行为惩戒,对失信企业在资金支持、政府采购、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集中整治以来,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17起,列入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9家企业,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起,达到了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