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超常规高质量抓好人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计划》(酒人社〔2024〕143号)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人社领域相关整治成果公布如下:
一、社保基金方面
一是建立疑点数据核查“周提醒、月调度、季通报”调度机制,对2024年上级下发的13批1505条疑点数据,及时分发、逐人逐条核查整改,维护了参保人合法权益。二是健全完善“四比对一报告”工作机制,走访对接公安、法院、检察、卫健、民政等部门,拓宽部门信息共享渠道,接收核实公安局、民政局、疾控中心、法院、检察院共享死亡人员和服刑人员数据4074条,及时防范和化解了社保基金安全风险。三是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各县市区开展专项稽核检查2次,下发社保基金风险提示函6期。召开全市疑点数据核查、社会保险稽核与风险防控业务培训视频会议,提高了疑点数据的核查分析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方面
一是按需设岗,统筹管理。统筹全市乡村公益性岗位相关业务通过“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经办,帮助和扶持了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至目前,开发爱心理发、乡村道路维护、绿化保洁等9类乡村公益性岗位,共兜底安置448名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稳定就业。二是规范程序,严格审核。根据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流程,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时长和强度,自筹资金给予公益性岗位人员适当的用工补助。每月核查比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期满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清退,未发现超期上岗问题。截止目前,全市安置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均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安置程序规范,不存在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的问题。三是加强监管,合理使用资金。不定期对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使用、参加社会保险和权益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用工单位履行好用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公益性岗位实名制数据库,动态掌握人员在岗情况和领取补贴情况,切实强化补贴资金的规范使用。截至目前,发布相关工作提醒8次,深入开展调研督查12次,未发现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顶岗替岗等违规现象。
三、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构建协同高效治理体系。市县两级扎实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了领导包抓、督查督办、考核通报、约谈问责四大工作机制,推动根治欠薪工作落细落实。集中整治以来,开展专项督查5次,下发督办通知34份,工作提醒函9份,组织政策宣讲17场次,现场接受农民工咨询1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9万份。二是规范监督管理,优化源头防控治理模式。深入推进“陇明公”平台应用,不断提高在建工程项目信息化监管覆盖率。至目前,全市新纳入“陇明公”平台监管的在续建项目239个,参建单位867家,进场人员1.65万人,处置预警信息2919条,通过“陇明公”信息平台绑定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累计发放工资2.19亿元。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标准化管理专项行动,开展在建项目标准化规范指导126次,劳动用工标准化建设专题培训12场次900余人。三是深化联合惩戒,严厉打击违法欠薪行为。以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33咨询平台、国家和省级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农民工信访接待大厅等为阵地,市县两级及酒泉经开区公布9部农民工维权投诉举报电话,对欠薪投诉做到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核实处置。加强违法行为惩戒,对失信企业在资金支持、政府采购、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024年以来,全市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25起,将15家企业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