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度酒泉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全省县以下基层有效高级职称评审评审通过人员(具体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评审通过人员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方式向市人社局(市职改办)反映。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按有关规定印发资格文件。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纪检组 2617526
市 职 改 办 2616281
附件:
2023年度酒泉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全省县以下基层有效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