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50号)的相关规定,酒泉市人社局对路玉龙等十三名职工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按照程序进行了审核调查,现将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1日-8月7日,节假日除外),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须用本人真实姓名,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公示结束后,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受理部门:酒泉市人社局工伤失业保险科
联系电话:0937-2618848
通讯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6号。
附件:
工伤认定公示(8月)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