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87号)文件规定,现将酒泉市2023年6月企业职工提前退休(职)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至7月6日(共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虚假、不实等影响退休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须用本人真实姓名。如不存在影响退休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受理部门:酒泉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
联系电话:0937-2612998
通讯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6号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