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消费安全 共建美好生活
市及肃州区联合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3月15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区两级14家优化消费环境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酒泉城区东方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副市长张跃峰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市场监管、公安、税务、文旅等部门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示真实案例和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消费知识咨询等方式,向消费者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帮助消费者提升识假辨假能力。同时,开展了“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手机变砝码、中药材鉴别等特色活动,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据了解,今年全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将持续至月底,其间还将举办各类宣传活动,让维权服务更贴近群众日常生活,以实际行动守护消费安全,共筑满意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