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实际,系统完善制度体系,先后制定出台《酒泉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构建覆盖评审全流程业务规范体系。成立财政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集体决策工作机制,明确评审岗位职责与操作标准,实现评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权责明晰。
严格执行项目评审交接受理制度,实行资料受理事前一次性告知机制,严把申报资料入口关。评审过程坚持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聚焦工程量核算、造价标准适用、资金使用合规性等核心要素,严格落实评审小组负责制与多级审核制度,精准核减各类不合理支出。加大现场踏勘核实力度,对重大项目、复杂项目实行现场必查制度,确保评审依据真实可靠、评审结果精准客观。同时,将廉政防控贯穿评审全流程,杜绝违规干预评审行为,筑牢廉洁评审防线。
在财政评审上,注重“三个提升”,推动评审工作提质增效。提升评审时效性,紧扣全市重点项目推进要求,全力压缩评审周期,将概算及招标控制价评审时间控制在5天以内,推动重大项目、紧急项目评审零滞留、快推进;提升评审计划性,开展项目评审需求征集工作,全面摸排各单位评审需求,建立评审计划动态管理机制,科学统筹配置评审资源;提升评审专业性,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择优引入18家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市级重大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评审工作,借力补齐专业短板,提升评审工作精准度与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