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企业和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价、会议审定等程序,确定甘肃金风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敦煌市鸣沙山月牙泉景区服务中心、甘肃酒泉汉武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为第四届“酒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建议单位,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酒泉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普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酒泉顺鑫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为第四届“酒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建议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向评委办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姓名,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注明住所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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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