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0〕42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和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酒泉市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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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截至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18时前。
附件:
酒泉市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酒泉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