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中共酒泉市委关于开展四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的公告

2021/03/31 1.1w 阅读 377 点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从2021年3月底开始至6月底,市委派出4个巡察组,对市法院等11个部门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市县两级8个检察院进行“回头看”。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情况反映,将按有关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四届市委第十轮巡察部门单位、市委巡察办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被巡察部门单位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肃州区人民法院。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市社保服务中心、市农机服务中心、市林果服务中心。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同时,对市县两级8个检察院进行“回头看”。

二、反映问题渠道

1.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电子邮箱、邮政信箱、信访意见箱受理信访反映。电子邮箱:swxcbywk@126.com;邮政信箱:酒泉市人防大厦10楼1003室;邮编:735000;信访意见箱设在酒泉市人防大厦楼门口。

2.市委巡察组在被巡察部门单位设立信访室、信访意见箱和举报电话。

受理信访的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2021年3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