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泉市
政策通知公告

酒泉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反馈说明

2018/01/03 1.8w 阅读 194 点赞


酒泉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初步成稿后多次与发改、工信等部门讨论修改,书面征求47个单位,38个单位无意见,9个单位的意见建议分别是:

1、公安局消防支队提出了“智慧消防”部分,予以采纳。

2、社保局提出了在公共服务办事系统中增加“社会保险”和“智慧社保”,予以采纳。

3、旅游局提出了“智慧旅游”部分,予以采纳。

4、卫计委建议将“智慧医疗”改为“智慧健康”,予以采纳。

5、审计局建议在政务数据库增加“大数据审计”,在政务监督考核中增加“审计”内容,予以采纳。

6、统计局建议在政务数据库中增加经济数据,予以采纳。

7、法制办建议“坚持建设与安全并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采纳。

8、经开区建议突出“智慧政务”、“智慧民生”“智慧产业”、“智慧展厅”等内容,建议“智慧城市+工程”的专项建设方案中考虑。

9、金融办从建设原则、近期任务、保障体系等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建议,部分采纳。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