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酒泉市将健全相关机制作为凝聚改革共识、汇聚行业智慧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强意见收集、规范工作流程、强化闭环管理,切实提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支付方式改革中的参与积极性、政策认同度和改革获得感。
一是健全全域覆盖的意见征集机制。坚持线上线下协同推进、内部外部联动融合,构建多维度、立体化的意见征集体系。联合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常态化开展协商座谈,邀请临床、药学、医保等领域专家、零售药店代表及参保患者参与,累计召开座谈会7场,征集意见建议176条。深入医疗机构临床一线、医保窗口、病案科室等开展调研交流25场,覆盖医疗机构115家,收集一线反馈572条。在制定康复按床日付费、中医日间诊疗等重大政策过程中,严格履行征求意见程序,通过发函、座谈、论证会等形式开展意见征集26次,组织专家论证4场,共收集建议546条,采纳合理化建议262条。
二是健全分级分类的意见处理机制。建立健全涵盖收集、研判、采纳的全流程规范化处理机制,确保每条意见建议“有人管、有回应、有着落”。在市医保局设立DIP意见建议处理专岗,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及定点医疗机构共配备“DIP改革联络员”123名,形成层级分明、责任明确的工作体系。组建由医保经办、基金财务、信息技术业务骨干及临床专家构成的研判小组,严格依据“政策合规性、基金安全性、临床适宜性”三重标准开展分类研判。在政策制定与方案修订过程中明确标注采纳状态,推动合理建议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去年以来,通过联络员机制累计收集意见486条,其中直接采纳163条,参考借鉴198条。
三是健全持续优化的反馈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建立电子台账,根据意见建议性质和处理结果,定期评估意见建议采纳情况、政策调整效果及医疗机构运行数据,重点分析病种分组科学性、分值合理性、基金运行平稳性等核心指标变化。根据评估结果,动态优化DIP分组方案和结算规则。将评估结果作为下一轮意见征集的重要依据,形成“征集—处理—反馈—评估—再征集”的良性循环,持续提升意见建议处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推动DIP支付改革向纵深发展。去年以来,全市DIP付费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同比下降3.16%,医保基金支出同比下降11.4%,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提升至45.89%,DIP统筹基金平均支付率达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