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着力培育特色产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深入挖掘资源潜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增强发展动能,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项目建设动能持续增强。千方百计赶进度稳投资,落实清单管理、专班推进、“红黄蓝”预警等项目推进机制,全市812个重点投资项目开复工798个,开复工率98%,完成投资614.1亿元,居全省第2位。G571阿克塞至拉配泉段、G30一体化提升改造、巨化高性能硅氟新材料、智汇格林、党河水峡口水库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市一中分校、丝绸之路文化研究中心和图书馆、金塔中光太阳能光热+、常乐电厂5、6号机组等192个项目建成投运。严格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对重大项目主动靠前服务,建立“问题清单”,紧盯项目核准备案、规划选址、方案审查及可研、初设、用地、环评、能评、供水、供电、资金等要素保障,加强资金争取,及时跟进做好要素保障,以优质服务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二是城乡融合发展步伐加快。制定出台《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五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编发全国城镇化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全市典型做法。围绕新能源及装备制造、现代化工、矿产品精深加工、核及核关联四大主导产业,集中资源、资金和人才等要素,形成了主业突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实力增强的县域经济发展新局面。我市肃州区、玉门市综合评价连续三年稳居全省前十,瓜州县、肃北县、玉门市、金塔县、敦煌市获评综合实力进步县或分类型评价先进县,共获得省级奖励资金1.2亿元。坚持把园区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战场,适度超前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加强安全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将开发区打造成产业聚集、资源集约、创新驱动、绿色发展高地。全省63个省级开发区考核评价中酒泉经开区、瓜州工业集中区分别排名第2、第3,各获得奖励资金1500万元;金塔工业集中区排名第13,获得奖励资金500万元。
三是双碳战略实施成效显著。严格执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兑付2024年全市以旧换新超支资金2575万元,截至10月底实际支出补贴资金1.55亿元,有效拉动社会消费11亿元。“双碳”工作扎实推进,成功获批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出台《国家碳达峰试点(酒泉)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累计购入绿证519.2万张,2025年三季度进一步下降4.5%,“十四五”节能目标进展顺利。全面完成“十四五”节能审查项目自查工作,督促27个已批复项目完善能耗置换方案,节约能源消费12.6万吨标准煤。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依规保障重大项目用能需求,富燃200万吨/年低价煤炭分级分质利用项目等6个重点项目获省级能评批复。
四是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成效显著。扎实推进酒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启动物流枢纽铁路专线更新项目,持续完善冷链仓储、铁路专用线等基础设施,枢纽内建成冷藏冷冻库房14.1万立方米,铁路货物接卸中转中心投入运营,实现日发运货运班列2列。构建亿吨级煤炭物流集散中心,玉门公铁联运智能物流园入驻企业39家,玉门丝绸之路物流港等3个公铁物流园建成投运,肃北广汇明水综合能源物流基地建设有序推进,中疆公铁联运物流园开工建设,煤炭物流产业基础进一步夯实。依托酒泉海关和敦煌机场海关,成功开行国际货运专列2列(酒泉-天津港-波兰、敦煌-乌兹别克斯坦),实现甘肃省首列中亚石棉货运专列(敦煌-乌兹别克斯坦)出口。
五是民生保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力争取民生项目资金支持,成功申报社会类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预算内投资及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共计1.21亿元。编制《酒泉市玄奘之路(瓜州一敦煌)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方案》,经国家部委联合评审,我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深入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围绕项目审批、价格监管、违建墓地等方面,全面排查整改殡葬设施建设管理及收费政策问题。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2024年我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结果为“好”等次,位列全省第二。2025年新增县级原粮储备0.23万吨,市县级原粮储备总量达10.889万吨,较“十三五”末增加3.639万吨,增幅50%。争取代储中央及省级应急救灾物资7类6.74万件,新购市县级应急救灾物资31类18.6412万件,全市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可满足3.5万人救灾安置需求。健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强化粮油肉蛋菜等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为宏观调控提供数据支撑。完善冻储猪肉、储备蔬菜轮换机制,确保市场供应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