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深入贯彻落实招商引资工作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强化要素保障,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1-7月全市新续建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722.11亿元、同比增长20.44%,上半年招商引资综合评价位居全省第二。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强化招商引资资金保障。酒泉市持续加大招商引资支持力度,全市每年投入招商引资专项资金3000万元,优先足额保障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精准支持市直重点招商部门产业链精准、委托、基金、国资等多元招商模式。在“走出去”方面,主动打破区域壁垒,安排资金320万元,积极参加闽粤重点企业招商推介会、北京、陕西、海南、云南、湖南等重点招商活动,组织开展“川渝地区招商”“闽粤重点企业招商”等推介会,深度宣传全市投资环境,洽谈合作项目。在“请进来”方面,注重开展精准招商,安排资金260万元,支持举办“新能源和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钒产业大会暨中国钒产业高峰论坛”“现代种业博览会暨枸杞博览会”等行业重点节会,进一步拓宽全市优势资源、特色产业合作渠道。
二是夯实平台载体,优化项目落地承接环境。聚焦产业园区招商引资主阵地,多措并举强化基础设施支撑,着力打造项目落地“强磁场”。一方面,用足专项债政策红利,赋能园区扩容提质。根据专项债券期限长、成本低的优势,精准对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迫切需求,今年已累计安排专项债券资金5.15亿元,重点用于保障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周边交通路网优化及产业空间拓展升级,加快推动全市产业体系优化。另一方面,建立金融助理服务园区长效机制,积极与省委金融办对接,选派15名金融助理深入研究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宣传推介金融政策和适销对路的金融新产品,常态化对接企业资金需求,帮助企业提升融资能力,实现银企对接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至目前,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390.02亿元,切实为企业发展注入金融动能。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强化资金监管,筑牢合规防线。严把项目细化、资金申请、使用情况等重要关口,督促各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使用合法合规。适时修订完善差旅费、培训费管理办法,从严审核涉及招商推介会布展等项目经费支出,确保资金合规使用。优化支付流程,提升资金效能。紧盯园区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全力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良好营商环境。完善绩效体系,实施全程管控。建立健全“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严格项目审核,对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实施“清单化”管理,明确支持范围,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动态监控,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台账,按月调度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展,对进度滞后项目及时预警提示,不断提升招商引资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