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违法严惩,全面启动全市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坚决守牢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坚持民生至上,压实各方责任。印发《酒泉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机制和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行业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的整治专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认真学习贯彻全省专项整治方案,在全面贯彻落实省上10个领域整治的同时,结合酒泉实际新增6项整治内容,整治内容达到16项。为了便于基层精准整治,进一步细化检查清单216项,明确各阶段主要任务、工作标准、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社会共治等要求,为专项整治工作高效开展提供了细致的行动指南。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继开展了食用农产品全链条监管、校园食品全过程监管、农村食品全领域监管和“三医”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持续稳定向好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是坚持源头把控,守牢安全底线。各县(市、区)以基层市场监管所(队)为基本作战单元,依托现有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行“定格、定员、定责、定标”管理,对辖区内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过筛式”走访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自查自纠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出动监管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各类食品药品经营主体916家次,发现问题1125个。专项列支财政资金500万元,实施农批市场全覆盖检测工作,在春光、巨龙农批市场建成标准化实验室2个,配备检测设备80台,聘用检测人员20名,开展快检5万批次,阳性率由0.53%下降至0.24%。对311家固定经营商户实施赋码管理,实现“扫码溯源、快检结果可查”。
三是坚持举一反三,确保整治成效。围绕可能涉及的污染链条,会商各类风险重点区域,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紧盯监管短板和不足,针对性出台《严格食品安全监管若干措施》《食品药品安全重点任务清单》,对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各流程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职责任务进一步明确。全市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2562家次,发现并责令整改风险隐患131项。各基层监管人员实行“边查边录、边查边改、边改边督”工作模式,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发现与整改动态管理台账》,明确记录问题主体、具体问题描述、风险等级、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责任监管人员等,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采取处置措施。至目前,已整改销号问题96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