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广大群众对宁静生活环境的热切期盼,酒泉市坚定不移将噪声环境管理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全方位、多举措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全力守护群众耳边的宁静和谐,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联动。酒泉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把噪声污染防治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放在突出位置,先后制定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酒泉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酒泉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2024-2028年)》等3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9个部门在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等方面的监管职责,构建起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体系,推动24项管控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严格执法监管,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力度。酒泉市持续加强对四类噪声源监督检查力度,督促1500余户工业企业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中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要求,正常安装和使用噪声控制设施,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249个施工场地对施工机械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吸噪围挡和降噪围墙,重点对混凝土浇筑、打夯打桩等高分贝施工过程规定施工时间,减少影响时长;在市区主干道两侧涉及学校、医院、办公、住宅等78个敏感区域设立禁止鸣笛标识,采取限行、限速等措施进行管理,加大对违反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的执法和处罚力度;加大社会生活噪声监管力度,加强文化娱乐场所、商业广告、健身广场等噪声管理,严格管控噪声源音量,通过加装隔音玻璃,降低音响音量等措施,使噪声达到相关标准。
三是提升技术水平,筑牢声环境质量监管基础。全市不断完善噪声监测网络,在全市范围内科学设置各类噪声监测点位,涵盖城市功能区和道路交通等重点区域,实现了对噪声环境的全方位和实时监测。目前,已建成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点10个,区域噪声监测点位105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33个(其中交通噪声自动监测点位1个),形成了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噪声监测体系,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形成社会共治局面。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噪声污染防治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立8处125个宣传展板、发放5000份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解答等方式,向广大市民普及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提高市民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加大噪声违法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多方面、多途径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共管共治氛围,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宜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