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酒泉市以稳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为首要任务,优先支持外出稳岗就业,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脱贫群众稳岗就业工作,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群众实现就业。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规模稳中有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强化工作措施,推进劳务输转。坚持组织化输出和自发输出相结合、就近就地输出与拓展市内外劳务市场相结合,积极挖掘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地输出。加强市场需求对接,积极开发市内外就业岗位,进一步拓宽劳务输出的领域和空间,不断扩大劳务输出层次和规模。过渡期以来,全市累计输转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8.84万人,年均组织输转2.2万人,超计划完成省上下达输转目标任务。
二是强化政策落实,激发内生动力。市、县两级高度重视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工作,在做好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务工人员的务工地点、单位、务工时间等信息的基础上,按照精减申报材料的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工作细则,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简化佐证资料,确保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应补尽补。2021年以来,全市共发放务工交通补助资金783.3万元,惠及17892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有效促进了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三是强化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质量。围绕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两后生”等重点人群,根据全市产业发展实际、市场用工需求及群众参训意愿,建立培训需求、就业意向“两个清单”,按照“培训为就业服务、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分层次、差异化、菜单式等方式开展建筑制造、食品加工等岗前培训,有效促进培训成果转化,力争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今年全市共举办培训班58场次,培训1716人次,带动就业66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