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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2026年国土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6/03/23 1.0w 阅读 127 点赞

酒政办发〔2026〕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驻酒有关单位:

《酒泉市2026年国土绿化工作方案》已经五届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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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酒泉市2026年国土绿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牢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政治责任,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以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为核心,紧扣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要求,按照“南护水源、中兴绿洲、北拒风沙”总体思路,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以水定绿、量水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防沙治沙为主攻方向,统筹推进增绿、护绿、兴绿、用绿,不断提升林草资源总量和质量,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酒泉,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水定绿,科学治理。严格遵循水资源承载能力,以水定绿、量水而行,不具备灌溉条件的区域采用封育等近自然修复方式,严禁超水资源能力开展人工造林,大力发展节水林草。

2.坚持分类施策,重点治理。以“三北”六期工程重点项目为抓手,聚焦重点风沙口、流沙入侵地和绿洲防护缺口等重点区域,坚持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荒则荒,构建乔灌草复层混交的防风固沙体系。

3.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有序开展林草植被建设。强化区域联防联治,构筑点线面结合、防治用全链条阻击的框架体系。

4.坚持质量优先,长效治理。科学规划布局国土绿化空间,统筹考虑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合理安排国土绿化任务,注重绿化质量,提升绿化效率,科学节俭务实开展国土绿化。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26年,全市计划完成国土绿化137万亩,具体任务如下:

1.完成营造林3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万亩,退化林修复7万亩,封滩育林25万亩。

2.建立义务植树基地68个,完成义务植树320万株以上。

3.完成村庄绿化0.1万亩,新建城市“口袋公园”10个;新建农田防护林490公里,完善绿洲农田防护体系,持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4.完成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00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29.91%以上。

5.完成“沙漠锁边”131.7公里,治理重点风沙口10个。

(二)重点任务

1.大力开展防沙治沙攻坚工程,持续改善沙区生态环境

(1)大力实施防沙阻沙锁边工程。聚焦巴丹吉林、库姆塔格两大沙漠边缘,完成131.7公里、58.31万亩沙漠锁边建设,构建绿洲外围前沿阻沙带。一是开展巴丹吉林沙漠西缘“沙漠锁边”工程,重点在肃州区清水镇黄沙窝、金塔县鼎新镇芨芨滩等区域完成“沙漠锁边”17公里、10.2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种草0.9万亩,工程固沙8.88万亩,退化沙化草原修复0.45万亩。二是开展库姆塔格沙漠东缘“沙漠锁边”工程,重点在敦煌市阳关镇二墩-大坡井子、阿克塞县多坝沟-红柳湾等区域完成“沙漠锁边”114.7公里、48.0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种草0.2万亩,工程固沙18.28万亩,封滩(沙)育林6.1万亩,退化沙化草原修复7.5万亩。新建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2个、封禁保护面积16万亩。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

(2)稳步推进重点风沙口治理。集中攻坚,通过工程固沙、植被恢复、封禁保护等综合措施,全面治理肃州区长城/古城/夹边沟、金塔县古城新沟、金塔县三合永光、玉门市西线、玉门市东线、玉门市下西号林场、敦煌市黄渠芭子场、敦煌市南湖二墩村、敦煌市疙瘩井、阿克塞县红柳湾等10个重点风沙口,完成治理面积6.18万亩,彻底遏制风沙侵蚀态势。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

(3)坚持封滩(沙)育林育草。对经封育可有效提高植被盖度的区域,积极组织实施封滩(沙)育林育草,重点在玉门市花海镇红柳泉、瓜州县西湖镇西沙窝、阿克塞县阿勒腾乡哈尔腾村等区域,实施封滩育林25万亩。严禁放牧、挖砂、取土等人为活动,促进沙区植被自然恢复。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

2.持续开展绿洲生态提升工程,夯实绿色发展基底

(1)稳步推进绿洲边缘屏障带建设。坚持“林跟水走”,在具备灌溉条件的绿洲边缘,营造乔木林、乔灌草结合的防护林带,严禁在河道行洪区域实施项目。重点在肃州区酒航路两侧、金塔县中东镇、玉门市柳河镇、瓜州县锁阳城镇、敦煌市阳关镇大坡井子、肃北县党城湾镇完成人工造林5万亩;对金塔县鼎新镇铁路东、肃州区银达镇花城湖、瓜州县南岔镇老师兔、敦煌市黄渠镇、阿克塞县红柳湾镇红柳湾村等区域的退化老化防护林,实施补植补种、抚育修复、更新改造,完成退化林修复7万亩,恢复防护林生态功能。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

(2)持续开展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农田防护林建设严格按照《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规范》(GB/T50817-2013)标准执行,在全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区配套建设防护林及滴灌设施,新建和补植补造农田防护林490公里,构建“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的农田防护体系,守牢农业安全生态屏障。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

(3)稳步推进祁连山北麓水源涵养。聚焦肃北、阿克塞祁连山北麓片区,实施水源涵养林抚育、退化草原修复,保护冰川、湿地、林地资源,提升南部山区水源涵养能力,保障绿洲灌溉用水供给。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

3.持续开展城乡绿化美化工程,打造宜居宜业环境

(1)开展城市增绿提质行动。按照“公园城市”建设要求,在肃州区、瓜州县、敦煌市、肃北县城区,利用闲置空地、街角地块新建10个“口袋公园”,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推进城市主干道、河道沿岸、单位庭院绿化提升,提高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实现“推窗见绿、出门入园”。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

(2)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以农房改造区、乡村振兴示范村为重点,推进肃州区上坝镇营尔村、敦煌市莫高镇新墩村等村庄“四旁”(宅旁、路旁、水旁、村旁)绿化,完成村庄绿化0.1万亩;建设乡村片林、美丽庭院,打造森林乡村和绿化示范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

(3)开展生态廊道增绿行动。依托连霍高速、兰新铁路、黑河、疏勒河等交通干线和水系,建设沿路、沿河生态绿廊,融合防风固沙与景观提升,打造兼具生态防护和人文特色的绿色廊道。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

4.持续开展退化草原修复工程,提升草原生态功能。组织实施“三北”工程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采取针对性修复措施,加大退化沙化草原治理力度。对重度退化草原,采取补播种草、构建固沙网格、禁牧封育等措施,促进草原植被恢复;对中轻度退化草原,采取施肥、补播、禁牧、封育等修复措施,加快草原植被恢复,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2026年重点在肃州区清水镇单墩子滩、金塔县大庄子镇、瓜州县锁阳城镇北桥子村、敦煌市莫高镇、肃北县石包城乡石板墩村、阿克塞县红柳湾镇加尔乌宗村等区域完成退化草原生态修复100万亩,全市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29.91%以上。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

5.持续开展林草资源管护工程,巩固绿化建设成果。严格资源保护监管,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林地、草地、湿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侵占、毁林开垦等破坏林草资源行为;落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提升公益林管护水平。持续开展森林草原防火防控,健全“林长制+防火”工作机制,完善防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体系,建设防火通道、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开展常态化防火巡查和宣传培训,坚决守住零重特大火灾底线。大力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梭梭白粉病、胡杨木虱等有害生物监测检疫,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技术,开展统防统治,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省定指标以内。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

6.持续开展全民参与增绿工程,凝聚生态建设合力。创新义务植树形式,健全“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体系,打造市级义务植树基地,拓展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认种认养、捐资捐物等尽责形式,完成义务植树320万株,尽责率达90%以上。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绿化,持续推进公益造林项目。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国土绿化工作的主体责任,统筹推进项目实施、资金保障、问题协调等重大事项,确保各项任务有力有效落实。林草部门要全面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发挥牵头组织和统筹协调作用,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落实好造林用地、林草生态用水、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等工作,合力推动国土绿化重点任务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建立持续稳定的投入机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加强财政经费保障,支持国土绿化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三北”工程、防沙治沙、生态修复等项目资金,用于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补助。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认捐认养、投资造林、公益捐赠等方式参与,推广生态补偿、绿色金融等政策,保障工程建设和管护资金需求。

(三)坚持科学绿化。严格落实以水定绿要求,按规定将水资源论证作为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科学划定造林绿化区域。推广节水造林技术,采用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方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种苗质量监管,优先选用乡土良种壮苗,建立种苗“育繁推一体化”供应体系。加强困难立地造林、抗旱节水造林、林木良种培育等技术攻关。加强林草科技队伍建设,健全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抓好技术培训,强化指导服务,提高国土绿化科技支撑能力。

(四)健全管护机制。建立完善绿化后期养护管护制度和投入机制,巩固好造林绿化成果。加大造林绿化质量监管力度,健全完善工程招投标制、营造林质量责任追究和工程监理机制,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全面落实管护责任,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管护队伍进行林地管护和林木抚育,确保“造一片、管一片、成一片、绿一片”,保障绿化成果长久巩固。

(五)广泛宣传教育。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弘扬科学绿化理念,普及科学绿化知识,倡导节俭务实绿化风气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树立正确的绿化发展观和政绩观。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弘扬“三北精神”,讲好国土绿化故事,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国土绿化的良好氛围。

附件:酒泉市2026年国土绿化重点任务分解表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2026年国土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图读懂《酒泉市2026年国土绿化工作方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