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政办发〔2022〕71号
肃州区、肃北县、阿克塞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酒泉市组团参加甘肃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酒泉市组团参加甘肃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方案
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传承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繁荣发展体育事业,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丰富各族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体育盛会。根据《甘肃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体方案》《甘肃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和各单项规程》要求,为积极组织参加甘肃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下简称“全省第十届民族运动会”),切实做好我市备战训练及组团参赛工作,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省、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推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发展,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宗旨,突出民族特色,弘扬体育精神,体现时代气息,展示各族体育健儿风采,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酒泉汇集力量、凝聚人心。
二、时间地点
全省第十届民族运动会定于2022年7月16日至7月20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举行。
三、运动会主题
相约花儿临夏·共享团结盛会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甘肃省体育局
承办单位:临夏州人民政府
参赛单位:14个市州、兰州新区、西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五、项目设置
1.竞赛项目。设民族式摔跤(搏克、且里西、格、北嘎、绊跤、希日木)、民族武术、押加、射弩、陀螺、高脚竞速、板鞋竞速、蹴球、民族健身操、珍珠球等10个项目。
2.表演项目。设竞技类和综合类。
六、酒泉代表团成员
团 长:哈里别克 副市长
副 团 长:杨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鲁玉梅 市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人选
茹作刚 市文旅局局长
成 员:吴兴保 市民宗委副主任
李珊珊 市文旅局副局长
康士恩 市民宗委四级调研员
李军锋 市文旅局四级调研员
乌丽娜 市民宗委民族科科长
参赛人员: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等132人
七、参赛项目及人数
参赛项目10个,其中:竞赛项目9个,表演项目1个。参加人员141人,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3人,成员5人,领队、教练员23人,运动员109人。运动员名额按参赛项目核定。
(一)竞赛项目9个(108人)
1.民族式摔跤18人: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5人(12男3女),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2.民族武术8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6人(5男1女),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3.押加8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6人(男),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4.高脚竞速8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6人(3男3女),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5.板鞋竞速14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6男6女),允许汉族男、女运动员各1人,其余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6.陀螺8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6人(3男3女),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7.射弩8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6人(3男3女),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8.民族健身操20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8人(4男14女),其中汉族运动员不超过5人,其余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9.珍珠球16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4人(男),其中汉族运动员不超过3人,其余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二)表演项目1个(24人)
蒙古搏克表演24人:领队2人,编导兼教练员1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20人(性别不限),其中汉族运动员不超过6人,其余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
八、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必须是户籍或学籍在甘肃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符合各竞赛、表演项目单项规程规定。
3.持本人二代身份证,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九、运动员选拔和报名
肃州区负责高脚竞速、板鞋竞速、陀螺项目运动员的选拔、报名等工作;肃北县负责射弩、珍珠球、蒙古搏克表演项目运动员选拔、报名等工作;阿克塞县负责民族健身操项目运动员的选拔、报名等工作;市体校负责民族式摔跤、押加、民族武术项目运动员的选拔、报名等工作。各项目参赛领队、教练员和运动员人数严格按照《总规程和各单项规程》相关规定执行。请有关县(市、区)及市体校做好各项目运动员选拔、报名、集训和参赛等相关工作。
十、工作要求
1.市民宗委、市文旅局要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发挥好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做好业务指导和各项服务工作,充分展示我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特色和竞技水平,力争我市在各项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2.市民宗委负责组织代表团成员赴临夏州参加运动会,指导有比赛项目的县(市、区)和市体校编制各参赛项目经费预算并进行审核;负责运动员入场服装的统一购置、代表团团旗制作。
3.市文旅局配合市民宗委督促检查各队比赛服、训练器材的购置和配备情况;做好各项目运动员的选拔和报名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各项目领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的赛前联席会议;联系各项目参赛运动员按期到位,确保训练和比赛安全、平稳、有序进行;负责编排开幕式入场表演(约1分钟)。
4.市委宣传部和各新闻媒体要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筹备和比赛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深入宣传近年来我市民族体育发展取得的突出成绩,形成全社会关注民族体育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5.有关县(市、区)和市体校编制各自所负责项目的经费预算,落实各自运动员比赛服及训练器材购置,确定集训时间和地点并组织赛前集训;按照要求组织运动员体检并在报到时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健康证明,按期组织运动员参加比赛;负责购买运动员集训、比赛和往返旅途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等相关事宜。
6.有关县(市、区)和市体校要制定翔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安保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在做好参赛运动员选拔训练的同时,要加强对运动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知识、民族政策、赛事活动规定和纪律方面的教育,做好各项参赛准备工作。
7.各比赛项目的少数民族运动员均需备有民族服装,运动员比赛服装按照各项目规程、规则执行,运动员领奖时须穿入场服、比赛服或民族服装。
8.参加全省第十届民族运动会的经费到位后实行专户管理,由市民宗委根据实际支出拨付相关单位。有关县(市、区)和市体校在集训和比赛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