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体方案》,根据《甘肃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和各单项规程》要求,为积极组织参加本届民族运动会,切实做好我市备战训练及组团参赛工作,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酒泉市组团参加甘肃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传承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繁荣发展体育事业,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丰富各族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体育盛会,对于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增进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引导各族群众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次,今年由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承办,时间定在2022年7月16日至7月20日。我市为做好备战及组团参赛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组团参赛方案,确保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推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发展,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宗旨,突出民族特色,弘扬体育精神,体现时代气息,展示各族体育健儿风采,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酒泉汇集力量、凝聚人心。
三、工作目标
1.酒泉市将参加民族式摔跤、民族武术、押加、射弩、陀螺、高脚竞速、板鞋竞速、民族健身操、珍珠球等9个竞赛项目和蒙古搏克表演等1个表演项目。参加人员141人,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3人,工作人员5人,领队、教练员23人,运动员109人。
2.肃州区负责高脚竞速、板鞋竞速、陀螺项目运动员的选拔、报名等工作;肃北县负责射弩、珍珠球、蒙古搏克表演项目运动员选拔、报名等工作;阿克塞县负责民族健身操项目运动员的选拔、报名等工作;市体校负责民族式摔跤、押加、民族武术项目运动员的选拔、报名等工作。
四、主要工作任务
1.市民宗委、市文旅局要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发挥好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做好业务指导和各项服务工作,充分展示我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特色和竞技水平,力争我市在各项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2.市民宗委负责组织代表团成员赴临夏州参加运动会,指导有比赛项目的县(市、区)和市体校编制各参赛项目经费预算并进行审核;负责运动员入场服装的统一购置、代表团团旗制作。
3.市文旅局配合市民宗委督促检查各队比赛服、训练器材的购置和配备情况;做好各项目运动员的选拔和报名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各项目领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的赛前联席会议;联系各项目参赛运动员按期到位,确保训练和比赛安全、平稳、有序进行;负责编排开幕式入场表演。
4.市委宣传部和各新闻媒体要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深入宣传近年来我市民族体育发展取得的突出成绩,做好筹备和比赛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形成全社会关注民族体育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5.有关县(市、区)和市体校编制各自所负责项目的经费预算,落实各自运动员比赛服装及训练器材购置,确定集训时间和地点并组织赛前集训;按照要求组织运动员体检并报到时出具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健康证明,按期组织运动员参加比赛;负责购买运动员集训、比赛和往返旅途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等相关事宜。
6.有关县(市、区)和市体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安保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在做好参赛运动员选拔训练的同时,要加强对运动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知识、民族政策、赛事活动规定和纪律方面的教育,做好各项参赛准备工作。
7.参加全省第十届民族运动会的经费到位后专户管理,由市民宗委根据实际支出拨付相关单位。各相关县(市、区)和市体校在集训和比赛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为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得到落实,《方案》明确了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调联运,确保训练和比赛安全、平稳、有序进行。一要提高认识,靠实责任;二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三要做好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四要做好新闻宣传、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