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本实施意见的目的意义及背景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的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在多次调研中指出我市构建“两极四点”高质量发展格局也面临较为突出的技能人才短板。我市不仅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存在诸多问题,整个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也亟需提高实效和质量。为切实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人力资源支撑,我市出台了《关于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的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推行培训券制度”,明确了培训券申领对象、申领方式、培训机构、培训工种及实施主体和责任;第二部分为“加强参训人员就业服务”,包括探索培训就业一体化模式、将就业创业服务融入培训等,旨在增强参训人员就业率;第三部分为“扩大企业职工培训规模”,主要是指导县市区调整培训工作重心,加大企业职工培训,创新企业职工培训管理方式,灵活补贴企业职工培训,鼓励企业通过产教融合等形式开展培训;第四部分为“扩大优质培训资源供给”,目的是从源头上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优质的培训机构,主要内容是鼓励职业院校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对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评估,引导社会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第五部分为“加大培训过程监管”,目的是指导各县市区加强培训前、培训中、培训后的监管,主要内容是规范培训课程标准、强化培训质量监管、整合部门培训资源。
三、《实施意见》着重关注解决的问题
《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服务产业、服务企业、服务就业的导向,省政府文件已经明确要求和具体规定的不再索引、重复,针对我市技能人才开发需求和技能培训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办法。一是针对培训对象缺乏自主权的问题,提出大力推行“培训券”制度,明确了选择工种、承接机构、操作办法。二是针对培训就业转化率不高的问题,提出将就业创业服务融入培训,探索培训就业一体化模式,把培训放在就业输转环节,力求培训“靶向”更加精准。三是针对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提出将企业职工作为培训重点,采取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方式和更加灵活的补贴方式,企业培训实行申报制,企业职工培训要占到50%。四是针对优质培训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提出职业院校可直接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积极引进市外省外优质培训资源,支持建立企业培训中心和产教融合人才培训基地,加强评估监管来引导社会培训机构规范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五是针对培训质量监管薄弱的问题,提出除加强资金监管外还要强化培训质量监管,相关部门要避免交叉培训,培训项目实行“谁实施、谁监管、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