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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2020/11/18 9.6k 阅读 247 点赞

一、出台本实施意见的背景及过程

随着我市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的不断推进,打造品牌引擎,提升质量发展已成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升级的主要着力点。2019年农业农村部和省政府分别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两个“三品一标”建设打造“甘味”知名农产品品牌的实施方案(2019—2023年)》;2020年7月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农业农村工作进行调研时做出专项批示,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着力解决全市农产品品牌“小乱杂弱”及“一品多牌、主体创牌能力不强”的问题。为全面提升我市品牌农业发展水平,建立完善品牌农业发展机制,按照市政府安排,酒泉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酒泉市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征求意见建议情况

《实施意见》起草后,我们分别征求了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林业与草原局、市科技局等9个部门和7个县市区政府的意见,共征求到意见建议5条,采纳4条,未采纳1条。(其中肃州区提出的对“年内取得有机食品证书认证的认证主体,给予2万元奖励,对年内取得绿色食品证书的认证主体给予1万元奖励,对开展绿色食品续展的认证主体,给予5000元奖励”的建议与《实施意见》(讨论稿)中提出“对年内取得有机食品证书、绿色食品证书或开展绿色食品续展的认证主体,给予1万元奖励(仅限中绿华夏认证的有机食品)”不一致,建议加大县市区政府政策支持。其他为一般性工作建议)。

三、本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实施意见》分三部分: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是“目标要求”部分。围绕六大主导产业,挖掘“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错峰头”的内在潜力,到2025年,培育国家级知名品牌10个以上,注册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达到20件以上,入选“甘味”农产品数达到50个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1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县域公用品牌,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突破300个。

二是主要任务。包括五个方面举措。1、不断完善品牌创建体系。全力推进品牌提升战略,主推“市级公用品牌+县级公用品牌+(地理标志)+企业商标”的品牌发展模式,全力构建省、市、县三级农产品品牌和企业商标品牌协同发展、互为支撑、互为补充、互为认可的农产品品牌体系。2、培育壮大品牌创建主体。进一步发挥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推进品牌建设。组建产业化联合体或产业联盟,做大做强企业,鼓励行业间开展跨区域整合,采取五统一方式,优化品牌发展格局。3、拓展提升品牌营销能力。一是采取“走出去、引进来”以及“组团宣传、抱团发展”的方式,加快产业提档升级;二是建立销售窗口,开设酒泉公用品牌特色蔬菜、林果、牛羊肉等农产品专柜,全力打造优质农产品进入北京、上海、广州等经济发达地区;三是组建酒泉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酒泉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四是举办各类专业特色节会。4、加快品牌质量提档升级。一是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二是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三是推进绿色原料生产基地,四是严格质量管控溯源。实现上市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为品牌注入“真金份量”。5、建立健全品牌评价机制。一是建立酒泉农产品品牌评价机制,二是实行全市农产品品牌动态管理。三是加强品牌授权管理及产权保护。

三是保障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酒泉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加大资金扶持。市级财政每年设立农产品品牌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品牌发展扶持奖励。3、完善政策体系。推进农产品品牌与农业、金融、商贸、科技等产业政策的深度融合,形成整体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政策合力。4、突出示范引领。培育一批农业品牌,树立一批市场主体,总结一批典型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形成品牌矩阵建设发展。


相关文件: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发展的实施意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