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缴存基础数据质量,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玉门市分中心坚持“发现一户,消化一户”的原则不动摇,持续开展对停缴且在中心业务系统中无身份证信息或身份证信息错误的个人账户全面进行清理核查。

4月27日下午,办事职工石先生前来分中心窗口咨询其公积金账户情况,在与该职工交流后得知,该职工先前在原玉门市金辉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工作,公司破产倒闭后,职工手中仅持有一本住房公积金手册。在柜员详细查询后,系统内显示该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余额961.98元。归为中心封存户中,从2005年封存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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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柜员核实职工身份后,依据《酒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直接按照“终止劳动关系”简易程序为该职工办理了销户提取,将这笔封存近20年的公积金提取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中,当事职工多次诚恳的表示谢意,为民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得到提升。彰显了贴心便民服务有速度,化解呆滞账户显温度的作风。在今后工作中,分中心将持续扩大宣传“呆滞账户”提取,保障好职工的个人权益,为职工守好钱袋子。
(吴金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