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7日,金塔县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被金塔县妇女联合会授于“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金塔县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位于金塔县行政服务中心,现有窗口工作人员4名,其中女性4名。
近年来,金塔县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扣落实《酒泉市住房公积金“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全面贯彻《金塔县加快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线上+线下” 服务同发力,打造“互联网+公积金” 服务新模式,实现惠民利民新体验,做到让管理服务水平提档升级,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和广泛赞誉,为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贡献。2022年,全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378个,8127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归集额3.78亿元,贷款余额2.21亿元,支持购房建筑面积1.54万平方米。
这些年,金塔县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聚焦精细化管理,彰显实干新风貌,在规范管理上抓落实,落实各项工作标准和要求,尽职尽责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积金高质量发展。严格按照归集、提取、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和规程开展工作,熟练办理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确保公积金政策执行合规、管理规范、风控有力。严格遵守政务大厅及分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规定,模范践行窗口服务规范,得到了办事群众的高度评价,擦亮了政务大厅及住房公积金服务名片。2022年,新增缴存单位31个,新增缴存职工967人,新增归集1.62亿元,为120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811万元,16691人次提取住房公积金8705万元,灵活就业人员累计384人以月缴存额的3%标准享受到了政府补贴,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022‰以内,低于省控线0.3‰。
多年来,金塔县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把群众满意作为住房公积金服务的标准, 认真贯彻落实市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为民服务上抓精细,提升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开展“引导办、上门办、帮代办”等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预约服务制”等效能服务制度,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零跑腿”成为现实,缴存单位和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积极推行“互联网+公积金”服务新模式,推行“一窗办、一次办、不见面办”,落实 “跨省通办”服务事项,网上服务大厅、手机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酒事快”等多项公积金服务,业务综合离柜率保持在97%以上,办结率达100%,有效促进服务提速增效。
近些年,金塔县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坚持党建品牌引领,将党务、 业务与服务“三务融合”,打造“公积金惠万家"党建服务品牌,形成党建品牌示范引领新局面。常态化开展以党员先锋岗、“服务之星”评选等内容的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转作风、防风险、促改革、塑品牌”专题教育活动,推动工作落实。在金塔县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形成了示范引领、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开设特殊人群、高层次人才优先服务通道,实行预约、延时、上门、代办等服务制度。践行酒泉公积金人“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承诺,以“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为标尺,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去想问题、解决问题,服务做到“耐心、真心、热心”,从未发生过群众差评和投诉事件,受到办事群众的广泛好评。让住房公积金发展成果惠及全县人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之梦。
金塔县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在平凡的服务工作中默默奉献,以实际行动体现优质高效的为民服务,展示了分中心优秀的窗口服务形象,成功的树起了一面“巾帼不让须眉”的亮丽旗帜。
(王昊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