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经市政府同意,受副市长、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靳巧荣委托,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德文主持召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的意见》。


会议指出,此次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酒泉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提高公积金资金使用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坚持租购并举,支持缴存职工合理购房需求、改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助力酒泉疫后经济复苏。


会议强调,住房公积金关乎民生,更紧密关联经济发展。此次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调整力度大、涉及范围广、受益群体多、群众期盼度高,总体上拓宽了政策空间和资金需求使用渠道,是惠民生、稳经济、促发展的迫切需要。各级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各管委会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职责,加大支持力度,积极主动开展政策宣传。组织、财政、住建、卫健、人民银行等涉及政策调整实施配合部门,要切实加强协作,落实落细政策实施各环节工作,合力推进政策调整落地见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紧扣政策要点,多形式、多渠道解读宣传政策,扩大宣传面,提高政策知晓度,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确保政策调整平稳有序过渡。
会议强调,今年,市政府下发了《酒泉市“十四五”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快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县(市、区)政府成立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领导小组,把住房公积金事业列为各级政府民生实事来抓。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尽快成立机构,定期研究解决住房公积金工作重要问题,贯彻好市政府、管委会决策部署,支持住房公积金事业协同发展。
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王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