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停办业务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顺利开展,经市中心研究决定,将在结息期间暂停对外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3年6月29日(星期三)0:00至2023年7月1日(星期六)24:00,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办理政务服务窗口及综合服务平台(含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所有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业务;
二、缴存单位在结息前须核对单位账户,如有挂账余额而没有分配到职工个人账户的情况,请在6月28日18:00前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联系处理;
三、年度结息和结转工作完成后,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可登录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任意一种渠道下载打印单位和个人明细账进行核对。
请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相互转告,合理安排时间办理公积金业务。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