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酒泉市公安局档案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提出的“四好两服务”要求,强组织、抓管理,定规范、保安全,强素质、促工作,硬、软件方面都得到了迅速的充实和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和档案员队伍建设发生了整体变化,宣传推广、管理制度以及为公安工作和社会发展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呈现出档案工作与各项业务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档案库房现存有文书、业务、会计、科技、照片、声像、实物和电子档案八大类44360卷(件、册)。2023年底,成功通过档案目标管理省特级认定。
每年年初下发通知,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程,规范整理各类档案。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档案工作,积极争取经费支持,努力改善基础设施。三年来共投入档案建设资金20余万元,改造、装修档案功能用房3间,购置了一批现代化办公设施,安装了档案专用消防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档案库房和办公室、阅档室、整理室面积达230平方米,基本实现了“四室”分设,防火、防盗等“十防”措施全部到位,很大程度改善了公安档案管理条件。
市局机关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统筹、指挥中心主抓、全体部门参与”的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年初指挥中心下发通知,提出立卷归档工作要求,档案室紧扣立卷归档各个环节工作,积极跟踪服务,认真检查、严格监督、细心指导,在全局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做到当年档案资料应归尽归、整理规范,达到了“当年清”的要求,为领导决策、打击犯罪、编史修志、日常工作等提供大量信息材料,充分发挥了档案为现实斗争服务的作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盯法治公安“生命线”,借助每周学习例会和公安夜校,组织全体民辅警学习《档案法》《甘肃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借助甘肃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平台,组织档案员网上开展技能培训。积极参与档案部门开展档案宣传日和档案知识竞赛活动,主动介入市县局法制、禁毒等部门开展的宣传周(日)活动,进行档案法制宣传。投资234万元建成警史馆(档案展览馆),收集实物100余件、照片300余幅,描述从清政府巡警部到现代酒泉警察和军警政演变的历史足迹,展示了酒泉公安从萌牙到成熟、从简单到繁荣的历史画卷,成为了局机关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自今年5月份开馆以来,接待参观者千余人次,更是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6·9国际档案日”活动的学习宣传阵地。
在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保管和鉴定工作的基础上,编研机构设置、领导任免、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制度汇编等材料15种,制作档案检索工具100余册。自2014年以来,酒泉市公安局档案室共接待查借阅档案1245人,利用档案1500余卷次。利用档案协助破获各类案件40余起。2023年初市局党委决定建设警史馆,档案室积极服务,为警史馆建设提供随时查档、资料查证、相关展陈资料复制及部分实物展品的提供,经过数月奋战最终将酒泉市公安局警史馆建设成了全省最具特色的警史陈列馆和实物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