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热爱,选择穿上这身警服
警察,不仅仅是一种职业
更是一份责任和使命
每名警察都不会忘记
第一次穿上警服时的激动
“这一身警服,将会是我一身的荣耀”
忠诚在心,警服见证
“警察”成为守护城市平安的中坚力量

如果烈士的遗物会说话,它们会讲述怎样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2024年清明时节,酒泉市公安局警史馆内一件微微泛黄的78式白警服静静的躺在展柜内,旁边还有革命烈士证明书和一枚一等功奖章,他们的主人便是玉门市公安局李建民烈士。1985年4月22日下午4时,玉门市公安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命令,3月26日持枪杀害山丹县工商银行储蓄所两名工作人员抢劫现金800余元的杀人抢劫犯马增俊已潜入玉门市区。市公安局立即安排部署,张网缉捕,玉门市公安局新市区派出所民警李建民和战友们迅速进入战斗岗位。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连续值勤一天一夜的李建民刚吃过饭,正在距离派出所不远的家门口休息,忽然不远处传来枪声。有情况!李建民顾不得穿上警服,立即将怀抱的儿子交给过路的一位老工人,就火速向出事地点——新市区派出所门口冲去。

原来,狡猾的马增俊在市郊流窜了一天一夜后,23日下午冒充玉门油矿职工乘矿区通勤大客车窜入市区。然而,罪犯的行踪早已被公安人员发现了,大客车突然停在了新市区公安派出所门口,值勤民警立即将枪口对准了马增俊。从美梦中惊醒的马增俊狗急跳墙,忙乱地摸出了藏在包袱里的手枪,妄图作垂死顽抗。“砰”的一声枪响,穷凶极恶的马增俊向下车的乘客开枪了。这时,冲到现场的李建民手拿两块石头,正准备和战友们一起扑向敌人。突然,一群从公共汽车上下来的乘客,由于不了解现场情况而好奇地涌上来。走投无路的马增俊把枪口又指向了无辜的群众。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李建民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转过身来,有力地挥动双臂,向人群大声喊着:“快散开!快散开!罪犯有枪……”人群后退了,万恶不赦的罪犯向着李建民巨大的身躯开了枪。殷红的血,从他那浅色羊毛衫里渗出来。他倒下了,再没有起来。在他弥留之际,两手还紧紧攥着准备还击敌人的石头。李建民出生于一个革命的家庭,从小受到家庭父母和老师的教诲,立志长大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1972年,他如愿的走上了三尺讲台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1979年7月,根据工作需要,他又投身于伟大的公安事业,在他从事公安工作的六年中,努力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刻苦钻研业务,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不管份内份外他总是忠实的履行职责,在担任刑警工作期间和别的同志一起经常没日没夜的奔波,调查研究侦破案件,打击现行犯罪活动,1980年8月,玉门市柳河乡官庄子村供销社商品被盗,李建民和两名战友到埋藏赃物的戈壁上潜伏守候,等罪犯取货时一举擒拿。夏日的戈壁滩反射着耀眼的阳光,李建民趴在炙热烤人的砾石上,忍受着曝晒,一刻不停地监视着周围的一切,晚上,散发完热量的戈壁砾石却又变得冰凉疹人,七、八级大风卷起砂石,吹的人睁不开眼睛,李建民清楚,越是这种恶劣天气,越要加倍警惕。就这样他们守候了一天两夜,终于当场捕获了盗窃犯。1981年,为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组织决定调他到新市区派出所担任户籍管段民警,他发扬公安战士的优良传统,把心交给了千家万户,辖区民族路五村16岁的高永强不慎摔断了腿,虽经医治不见好转。李建民得知后,向领导请了假,带着高永强乘汽车去90公里外的玉门镇,央求一位接骨中医把高永强的腿接好。回来的路上没赶上末班汽车,李建民硬是把高永强背到火车站,很晚才回到家。永强的父亲感动得噙着泪说:“李建民真是人民的好警察!”新市区有个“打架大王”叫高玉有,1982年又和同伙偷盗价值1000多元的商品,受到治安处罚。李建民经常找他谈心,讲法律,讲理想,讲前途,苦口婆心地开导。在李建民的教育引导下,高玉有转变了,第二年被招工进厂当了工人。不久厂里选送小高到外地学习,临走时李建民考虑到小高经济有困难,就拿出自己的一百元钱给了高玉有,鼓励他好好学习……

初春的河西走廊淹没在塞外的寒冷里。4月24日上午,当李建民的母亲龚玉芳得知儿子牺牲的噩耗时,成串的泪珠扑簌簌地落在地上。她用颤抖的声音说:“孩子的事,我顶得住。建民值得,我不难过。”当市公安局领导问李妈妈有什么要求时,母亲才说,建民生前就想穿上一套新的民警服,要是组织上允许,就给孩子提前换上警服吧。
1985年4月28日下午几百名公安干警和群众在玉门市公安局礼堂集会,悼念为保护人民群众英勇献身的人民警察李建民同志。

这位人民的卫士,刚刚在人生旅途走过三十个春秋,就为实现他生前保卫祖国和人民,甘愿牺牲自己一切的崇高誓言,流尽了最后一滴血。李建民同志牺牲后,被甘肃省公安厅追记一等功,7月31日被甘肃省委追认为中共党员,8月23日被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