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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酒泉市公安局 酒泉市烟草专卖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26/02/04 4.8k 阅读 78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净化酒泉辖区烟草市场环境,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酒泉市公安局、酒泉市烟草专卖局联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假冒伪劣卷烟、走私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

(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卷烟、无证运输、无证批发(零售)烟草制品;

(三)非法制造、拼装、销售、运输、储存烟草专用机械(含卷烟机、包装机、切丝机等);

(四)非法印制、销售、使用他人卷烟注册商标标识及假冒烟用辅料;

(五)非法收购、运输、储存烟叶、烟丝、复烤烟叶、卷烟纸、烟用丝束、滤嘴棒等烟草原辅材料;

(六)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烟用烟碱及“空烟管”“茶烟”等类烟产品;

(七)利用互联网平台(含电商、社交软件、直播等)违法销售烟草制品及电子烟;

(八)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

(九)邮寄假私烟草制品、超限量邮寄烟草制品;

(十)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涉烟违法行为。

二、举报奖励标准

对有关以上行为的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据有关规定由烟草专卖局给予奖励。

三、举报方式及时间

(一)举报渠道

1.电话举报:

酒泉市公安局:0937-5926099 13993708188(王警官);

肃州分局:0937-5830166 13893700456(何警官);

敦煌市公安局:0937-5908151 18893869789(常警官);

玉门市公安局:0937-5907090 13993714138(金警官);

金塔县公安局:0937-5905035 15193778686(张警官);

瓜州县公安局:0937-5948537 15097219990(张警官);

酒泉市烟草专卖局:0937-2662183,15009499088;

酒泉市肃州区烟草专卖局:0937-2612139,18893637878;

敦煌市烟草专卖局:0937-8851291,18189642078;

玉门市烟草专卖局:0937-3339181,18109377739;

金塔县烟草专卖局:0937-5900003,18109378895;

瓜州县烟草专卖局:0937-5558691,13830708209。

2.来信来访:

可直接前往当地公安局、烟草局或通过信函邮寄至酒泉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西关路13-2号802室,邮编735000)、酒泉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玉门西路7号508室,邮编735000)进行举报。

(二)举报要求

举报线索需真实有效,应提供违法活动的具体地点、时间、人员、车辆、货物特征等关键信息,便于执法机关核查。对故意捏造、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保密与保障

(一)受理举报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举报内容等信息全程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泄露任何相关信息;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对泄露举报人信息、实施报复行为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人可在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拨打烟草专卖举报热线查询线索核查进度,奖励资金在案件办结后30个工作日内足额兑付。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奖励长期有效。

酒泉市公安局 酒泉市烟草专卖局

2026年2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