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之规定,我科宣布GIZATULINA MAIYA现持有的我科签发的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的决定自公告发布第11日起生效。现公告如下:
GIZATULINA MAIYA,女,哈萨克斯坦籍,出生日期:1995年12月22日,护照号:N10088173,现持我科签发的工作类居留许可:102903288(有效期至2024年6月7日)。
宣布作废原因:持证人现已离开我市,并终止了原在玉门工作的工作合同。
特此公告。
酒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