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三抓三促”行动方案实施,有效缓解车管所业务积压,积极营造便民利企的服务营商环境,切实提高机动车登记业务办理质效,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2023年4月1日起,亚飞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增加办理小(微)型载客汽车、轻(微)型载货汽车(使用性质为营运、危化品的除外)转入登记业务。2023年4月15日起,车管所将不再受理小(微)型载客汽车及轻(微)型载货汽车(使用性质为营运、危化品的除外)转入登记业务。
特此公告
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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