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局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活跃警营生活、陶冶民警情操,全面展现新时期人民公安在书法美术创作方面的艺术成就,切实增强民警辅警职业荣誉感、归属感、自豪感,酒泉市公安局将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书画、摄影、文学创作展评活动,诚邀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作品要求
参展作品分为书法、绘画、摄影、文学四大类。其中书法包括软笔、硬笔书法(篆、隶、楷、行、草),绘画作品限定为国画、油画、水彩画、速写和素描,摄影作品限定为公安题材人物作品,文章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戏剧,文言文、白话文等公安题材内容即可。以上作品须为个人原创作品。
1.书法作品:软笔作品字数不少于8个,规格不低于4尺、不超过6尺;硬笔作品统一为A4纸。
2.绘画作品:作品装裱后不得超过200厘米*200厘米。
3.摄影作品:作品规格统一为20寸,允许适当修改亮度,不得修改作品内容,单幅、组照(4-8幅)均可,每组照按一副作品计算,每幅作品均需有作品名称及200字以内的图片说明。
4.文学作品:作品规格统一为A4纸或出版读物。
征集对象
全市公安机关在职民警、辅警、职工及家属,离退休老干部及家属;全市各级公安文联会员;爱好公安题材作品创作的艺术家、广大文艺爱好者及治保积极分子、治安户长等社会群众。
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3月8日为作品创作阶段;3月9日至3月12日为作品收集报送阶段;3月13日至3月17日为作品展览阶段;3月18日至3月24日作品评审阶段。
奖项设置
1.本次展评活动设书法、绘画、摄影、文学作品一、二、三等奖,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同时,根据活动组织及作品入选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1个,颁发奖牌。
2.征集到的作品将择优推送全国、全省公安文联平台及各级各类评选活动,并通过公安新媒体平台进行线上展出、推广。
3.展出结束后,主办方对参展作品集结成册,并为每位获奖人员赠送一本。
征集方式
以上类别作品,请在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年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摄影、文学作品需报送电子版。
地址:酒泉市公安局政治部(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玉门西路7号)
邮编:735000
邮箱:jiuquangongan@163.com
联系电话:18139792699
其他要求
参展作品均使用专业书画纸张(宣纸)或相纸。作品的使用权自报送之日起归酒泉市公安局所有。若作品涉及肖像权问题,须报送单位或作者征询有关当事人意见,并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