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外国人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告

2022/01/17 1.7w 阅读 459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六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科拟对以下1名外国人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宣布作废。

持证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外国人居留许可至酒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居留许可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注销手续的,该居留许可将被宣布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该公告公布10日后起算,逾期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持证人自行负责。

持证人信息:姓名:MARCUS NENGANG ABARA,男,喀麦隆籍,护照号码:1257838,居留许可号码:101114140,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2年5月17日。该人原系酒泉市肃州区万达广场芝麻街英语培训学校外籍教师,现原聘单位已与持证人解除劳动合同并告知持证人不能继续使用原居留许可从事出入境活动。

酒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2022年1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