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
电动车闯红灯与车辆相撞
近日,陈某甲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沿玉门市新市区通安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与人民路相交路口东20米处时,与沿人民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的由陈某乙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陈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案例二
未礼让 酿大错
金塔县金塔镇五星村居民曹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号轻便二轮摩托车沿金塔县文化街由西向东行驶至与东环路交叉路口处左转弯时,遇金塔县金塔镇新华街驾驶员石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金塔县东环路由北向南驶来,两车相撞,造成曹某某受伤,两车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开车时要集中注意力,合理礼让,随时警惕路况,保持车距,分心一秒,有可能遗憾一生。故曹某某转弯不让直行,且无证驾驶,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拒绝分心驾驶。
案例三
疏于观察酿事故
近日,杨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沿瓜州县渊泉镇祁连街由东向西行驶至清渊巷交叉路口,与张某云驾驶沿清渊巷由北向南行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杨某、张某云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此次事故中,当事人杨某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应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张某云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负事故的次要责。
轻微交通事故 可以视频快处了什么是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
事故视频快处是基于视频通话技术,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在线视频报警处理,接警人员通过视频与当事人在线交互完成交通事故信息采集、证据固定,并引导当事人撤离现场后远程推送责任认定,实现轻微交通事故的快处快撤,减少群众在现场停留时间,缓解交通拥堵,降低二次事故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