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酒泉市委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2023 年度酒泉市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方案》有关要求,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期,酒泉市教育局开展了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本次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由市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共对市直教育系统14个单位的16个2022年度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资金8346.24万元,涵盖了基建维修改造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为民实事教育项目专项资金、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补贴经费等,评价规模达到了本部门2022年度项目支出金额的27%。
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部门提高行政效能和用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提高教育资金管理水平、做好教育资金监管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供稿:酒泉市教育局 李秋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