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宣传引导,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安全管理,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努力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加强宣传引导,凝聚思想共识。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营造“双减”良好氛围,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一是加强校内宣传。通过召开家长会、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方式对家长、学生、教师等重点群体进行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家长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二是做好社会宣传。创新宣传方式和途径,充分利用媒体网络、检查督导等,广泛向社会大众宣传“双减”政策,争取社会大众支持,缓解家长和群众焦虑。三是强化政策培训。举办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培训班,邀请专家对全市264名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深入讲解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进一步深化了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思想认识,增强了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行为自觉。
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治理效能。聚焦关键时段、突出问题,健全工作机制,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不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一是强化重点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紧盯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严厉打击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充分发挥校外培训机构举报电话、市民12345热线作用,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强化违规培训行为治理。今年以来,查处各类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30余起。二是强化社会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教师、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等17人组成市级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织密校外培训监管网络,推动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强化教材管理。落实《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成立校外培训材料审核专家组,坚持凡编必审、凡用必审,对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及自编材料开展抽查审核,确保培训材料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四是强化抽查督查。暑假期间,结合“双减”工作市州交互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情况开展抽查督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3类12个问题,专门印发整改通知,督促县(市、区)限期整改,推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提质增效。
强化管理措施,筑牢安全防线。通过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完善监管体系等举措,着力补短板、防风险、堵漏洞。一是加强资金监管。全面实施预收费监管,采取风险保证金或银行托管方式,开设预收费专用账户,实时掌握全市297家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开课、资金等情况,有效防止培训机构“退费难”和“卷款跑路”等问题。二是严格隐患排查。联合消防等部门开展大检查,全面排查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情况,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强化入职查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将全市971名从业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防止有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从事培训。四是保障场所安全。通过培训机构购买场所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防范校外培训安全。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风险防范要求,培训场所配备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音视频监控设备,实现教室、活动室、周边等场所监控无死角。
供稿:酒泉市教育局 张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