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
教育教育督导

酒泉市加强和规范校车安全运营管理

2020/04/16 1.3w 阅读 150 点赞

  近期,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学校开学复课,人员流动、车流运行密集,交通安全压力增大、风险增多。酒泉市中小学校正在陆续开学,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已投入运营。

  为切实做好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和学生上下学安全,酒泉市教育局专门下发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营管理工作预警,及时提醒提示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认真履行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营和管理工作,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和师生安全。一是严格落实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切实做好资质审批、行政许可、标牌发放,坚决杜绝使用或租用未经行政许可、无运营资质的车辆以及农用车、电动车、报废车接送学生。加强日常监管,严禁超员超载超速行驶,严防发生安全事故。二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营管理规定,加强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做好车辆消毒通风,“时对时、点对点”接送学生,严禁除驾驶员、随车照管员、教师学生以外的人员乘坐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切实降低不明身体状况人员传染风险。三是严格落实师生疫情防控、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学生上车前全部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或其他不适症状时,要及时妥善处置。学生乘车过程中全程佩戴防护口罩、系好安全带,严禁学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嬉戏打闹等危险行为。四是严格落实驾驶员教育管理制度,驾驶员必须具有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的资质,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上道路行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况进行安全技术检查,严禁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严禁驾驶员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严禁驾驶员在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五是严格落实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配备随车照管员制度,随车照管员要切实履行监督、照管职责,发现驾驶员有饮酒、异常表现或身体不适等妨碍驾驶情况时,要坚决果断制止车辆开行,并报告学校及时处置。随车照管员要做好学生上下车人数清点、引导指挥和秩序维护,及时做好乘车安全提醒、提示,乘车学生全部离车后随车照管员方可离车。

  供稿:酒泉市教育局 王乾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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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