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民办学校管理,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推动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4月7日至10日,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王应周的带领下,市教育局对全市30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年检。

年检依据《酒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全市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酒教办〔2020〕6号)实施,在各校外培训机构对照年检标准做好自查自评、问题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市教育局成立了督导评估小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及访谈交流等多种方式采集信息,在认真核实评估信息的基础上,对各机构按照《评估细则》进行了客观评价。

年检结束后,市教育局将评估结果及年检资料上报酒泉市教育局,待复审后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年检结果评定为不合格的机构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审批单位将责令停办,直至撤销办学资格。
供稿:玉门市教育局 刘彦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