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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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制度

2020/04/01 5.3k 阅读 368 点赞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酒泉市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办法》,明确我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标准,并对奖补机制和范围进行规定。

  从2020年起,我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按照城市每生每年500元、农村每生每年400元标准核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300元的标准予以奖补。学前教育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和统筹中央、省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办法》明确,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师资培训、文体活动、办公、水电、交通差旅、邮电等费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减免租金、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培训教职工等费用。

  此外,各县(市、区)已建立学前教育经费制度但低于市级标准的,应及时调整、提高标准,确保不低于市级标准。

  供稿:酒泉市教育局 王志超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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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