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对酒泉市实验中学拟认定为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公示的公告

2025/06/18 6.0k 阅读 311 点赞

根据《酒泉市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验收细则(试行)》,经学校自评、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现场实地评估、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拟认定酒泉市实验中学为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8—2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反映。所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37-2680420

来信来访地址:酒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9号,市政大厦15楼51507房间)  

酒泉市教育局

2025年6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