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规范酒泉火车站、酒泉高铁南站公共交通车辆营运秩序的通告
为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出租汽车行业综合整治方案要求,规范酒泉火车站、酒泉高铁南站公共交通营运秩序,充分展现酒泉城市良好形象,提升旅客出行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乘客、驾驶员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运输市场环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肃州区交通运输局决定,即日起,对酒泉火车站、酒泉高铁南站公共交通车辆营运秩序进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酒泉火车站、酒泉高铁南站站前广场及周边相关区域,凡在以上区域内从事营运活动的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定制客运车辆,以及相关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和乘车旅客,均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
二、有关规定
(一)酒泉火车站
1.巡游出租车:接站巡游出租车须进入指定候客区域(东停车场通道内)有序排队候客,严格执行打表运行规定,禁止拼客;服从现场管理人员调度,按顺序依次载客,不得擅自下车揽客、离开候客队列或越线越位候客;严禁在指定候客区以外的区域(含西洞镇红绿灯以南区域)、出入口、通道、出站口等区域乱停乱放、占道揽客、拼客拉客。
2.网约车、巡游出租车:通过预约接单或线上接单的车辆,须在酒泉火车站西停车场候客,禁止下车揽客,禁止进入车站广场拉客。
3.公交车、定制客运:须严格按照核定线路营运,在酒泉火车站东侧停车场指定区域候客、停靠上下客,严禁违规停靠、乱停乱放;车辆须配备齐全服务设施,严禁在非指定区域乱停乱放、拉客揽客。
4.驾驶员:候客期间,驾驶员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下车聚集闲聊、影响公共秩序,不得拒载、挑客、议价,主动帮扶老、幼、病、残、孕等特殊旅客,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仪容仪表规范、服务态度文明,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二)酒泉高铁南站
1.巡游出租车:接站巡游出租车须进入酒泉南客运枢纽站负一楼候客区接站,有序排队候客,严格执行打表运行规定,禁止拼客;服从现场管理人员调度,按顺序依次载客,不得擅自下车揽客、擅自离开候客队列或越线越位候客;严禁在酒泉南站站前广场、通道、东西停车场、公厕旁等非指定区域乱停乱放、占道揽客、拼客拉客。
2.网约车、巡游出租车:预约接单或线上接单的车辆,在酒泉南客运枢纽站负一楼北侧网约车候客区接站,严禁在站前广场、通道、东西停车场、出站口等非指定区域乱停乱放、占道揽客、拼客拉客。
3.公交车、定制客运:须按照核定线路营运,在酒泉南客运枢纽东侧停车场指定区域停靠上下客;车辆须配备齐全服务设施,严禁在非指定区域乱停乱放、拉客揽客。
4.驾驶员:候客期间,驾驶员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下车聚集闲聊、扰乱公共秩序,不得拒载、挑客、议价,主动帮扶老、幼、病、残、孕等特殊旅客,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仪容仪表规范、服务态度文明,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三、监督处罚
经查实,凡存在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1.不按规定打表计费、议价、擅自加价的;
2.强行拼客、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的;
3.拒载、挑客、抢客,或辱骂、骚扰乘客的;
4.违规拉客、兜圈揽客,不按规定排队候客、扰乱场站秩序、进入出站口揽客的;
5.非指定区域揽客的;
6.网约车违规线下接单的;
7.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调度的。
四、出行提示
为切实保障广大旅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现作出如下提示:
1.出行时请选择合法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定制客运等正规交通工具,自觉抵制非法营运“黑车”,切实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2.妥善留存乘车付费凭证,乘车时保存好车费票据、网约车平台订单截图、车辆及驾驶员影像资料、行程轨迹等信息,遇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可凭有效证据投诉举报。
3.主动参与行业监督,积极举报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及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携手共建健康有序、文明规范的出租汽车行业经营环境。
五、举报渠道
广大旅客可对“两站”区域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定制客运违规营运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线索经查实后,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37—2805555、12328(24小时畅通)。
六、附则
本通告自2026年4月21日起施行,施行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发生调整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肃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0日
来源:肃州区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