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
政策通知公告

酒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酒泉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制度》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6/11/03 城事通编辑部 3.4k 阅读 414 点赞 查看原文

为持续规范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甘肃省农村集体财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我局制定了《酒泉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制度》,具体包括《酒泉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规范》《酒泉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酒泉市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核算管理制度》《酒泉市农村集体违规举债防控管理制度》《酒泉市村级小微工程项目管理制度》《酒泉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六项制度。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时间自2026年11月4日至11月18日。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酒泉市农业农村局(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新城区宝泉西路1号,邮政编码:73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酒泉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制度的意见建议”;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466303654@qq.com;

3.联系人:张 颖   联系电话:0937-2636636

邮  箱:466303654@qq.com.com

                     酒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1月4日

酒泉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制度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