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健全制度体系,织密风险防控网络。市级统一制度框架、工作标准、编报要求和监督口径,率先建成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等16个关键领域专项风险防控制度和内控考评、内控审核、风险处置、结果运用4个监督管理办法,构建“1+16+4+N”的闭环制度体系,实现对业务全流程、各环节的覆盖与制约。另一方面,坚持流程再造,促进内控与业务深度融合。通过对预算编制、资金拨付、政府采购、债务管理等核心业务流程进行系统性梳理与再造,明确各环节的岗位职责、操作标准、审批权限及风险控制点,将内控措施转化为具体岗位的工作手册与操作规程。通过将内控规则前置化、模块化融入业务,实现业务运行与风险防控同步在线,真正做到内控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财政权力在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高效运行。
创新构建以内控审核溯源治本、以内控考评促行提效的闭环管理机制,有效激活了内控建设的内生动力。将审计反馈问题作为重要切入点开展专项内控审核,从内控角度对业务问题进行逆向溯源、穿透诊断。通过内控审核,揭示出制度设计不完善、流程执行不到位等深层次问题15个。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健全完善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10余项,实现“审核—发现—整改—提升”的治理闭环,为财政管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建立科室自评、交叉互评、内控办复评的“三级联评”机制,设置18个一级指标,42个二级指标,73个三级指标,对专项风险防控办法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网格化考评,确保内控要求贯穿财政运行各环节。2025年,累计盘活沉淀闲置资金8.5亿元,整合压减专项业务经费6.05亿元,查补财政收入1.39亿元,清理闲置资产1.7亿元,资产调剂节约财政资金2056万元,有效提升了内部运行效率和财政资金效益。
针对基层财政管理薄弱环节,着力推动内控体系向县乡延伸,形成上下贯通、协同高效、全域覆盖的内控工作格局。结合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日常督导,对各县市区进行面对面指导、点对点帮带,推动县级层面内控建设同步推进,至2025年底,7个县(市、区)已全面建成“1+13+4+N”制度体系。同时,在全市范围内确定17个试点乡镇,探索建立“内控委—内控办—相关站所”三级组织架构,制定“1+1+N+2”实用型内控制度,确保基层内控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试点基础上,全覆盖推广乡镇内控标准化模式,打通内控落地“最后一公里”,实现市县乡三级内控体系全域贯通,并建立动态修订机制,推动内控建设向基层站所、窗口单位、项目一线延伸,切实筑牢基层财政运行“安全网”。
通过系列举措,市、县、乡三级财政内控规范化建设实现全层级、全流程、全覆盖,制度体系更加系统完备,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增强,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形成了“制度管权、流程管事、风险可控”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