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205号)精神,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会同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推荐程序,认真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现将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隶属酒泉市人民政府,正县级机关单位,共有12个职能科室和6个局属单位,系统在编在岗人员136名。先后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甘肃省第七届群星艺术大赛优秀组织奖”“甘肃非遗及文创精品展十佳优秀组织单位”“甘肃省文创大赛十佳优秀组织单位”等称号,曾被评为酒泉市“人才工作先进单位”“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市直部门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奖”“平安酒泉建设优秀单位”等,酒泉文化旅游工作常年稳居全省第一方阵。此次拟推荐其为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至8月14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电话举报:0937—2662635;0937—2635476
酒泉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