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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用户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公告

2025/12/01 1.5k 阅读 286 点赞

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用户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公告

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要求,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履约的公积金贷款用户重塑信用,切实保障酒泉市缴存职工住房权益,现将我市公积金用户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核心内容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适用范围及核心条件

1.逾期信息产生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2.单笔逾期金额标准:不超过10000元;

3.债务清偿要求:需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全部逾期本金、利息及违约金;

4.记录归属范围:已纳入央行征信系统的酒泉市公积金贷款信贷逾期信息。

二、修复实施方式及时间节点

本次政策实行“免申即享”机制,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自动识别处理,无需个人提交申请或证明材料:

1.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2026年1月1日起相关逾期信息不予展示;

2.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相关逾期信息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

三、征信报告调整标准

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将按以下规范调整,调整结果同步体现在个人信用报告“信息概要”及“信贷交易信息明细”模块:

还款状态:由“逾期”标识调整为“正常”;

逾期金额:由实际逾期数值调整为“0”。

调整后,相关逾期信息即可展示为正常还款状态。

四、本地化咨询及办理渠道

为方便缴存职工咨询了解政策、办理还款业务,提供以下专属渠道:

1.咨询热线:0937-12329(工作日8:300-12:00、14:30-18:00);

2.线下渠道: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区)分中心

3.线上渠道: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gjj.jiuquan.gov.cn/)、“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APP。

五、风险提示及本地化温馨提示

1.本次政策为官方免费惠民举措,任何以“征信修复”“代办洗白”名义收取费用、索要个人信息的行为均属诈骗,切勿轻信第三方中介机构虚假宣传;

2.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个人可在年度两次免费查询基础上,额外享受两次信用报告免费查询服务,可通过央行征信中心官网、手机银行等正规渠道核实修复结果;

3.缴存职工若对逾期金额、还款流程等有疑问,建议优先通过上述官方渠道咨询,避免因不实信息延误还款;

4.逾期债务清偿后,建议及时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征信报告,确认修复结果,守护个人“经济身份证”。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面向全体缴存人的政策性福利贷款,旨在满足缴存人住房需求。良好的信用是顺利获取金融服务、享受政策红利的关键前提,逾期记录将直接影响未来贷款、信用卡申请等金融活动。请各位缴存人珍视本次信用修复机会,及时足额清偿逾期债务,重塑良好信用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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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