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创业导师评审认定工作,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提升创业指导服务专业化水平,根据《甘肃省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及省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平等、实绩导向、专业匹配、择优聘任原则,依次完成个人申报、专家评议、集体审定、会议审定等程序,确定酒泉市创业导师拟入库人选87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酒泉市创业导师拟入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酒泉市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受理电话:0937—2612179
受理地址:酒泉市就业服务中心6606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入库的,由人社部门正式聘任,纳入酒泉市创业导师库统一管理;对反映问题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入库资格。
酒泉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