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劳动人事争议“泉心”调解工作室紧紧围绕仲裁调解中心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坚持“预防在先、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柔性化调解仲裁机制,始终让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走在前,不断加强,快立、快裁、快审、快调工作机制,秉持仲裁为民的工作理念妥善化解多起劳资纠纷,提高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效能、降低了劳动者维权成本,切实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工伤案落,权益歌扬
2024年7月,王某在务工时不幸遭遇工伤,由于公司与王某在工伤赔偿问题上存在分歧,导致王某的工伤权益得不到保障,王某遂自外省赴酒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市仲裁院立即组织仲裁员对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并积极组织双方就工伤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调解,经过仲裁员耐心、细致的讲解工伤赔偿的法律法规和以案释法,明确指出了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庭前、庭中、庭后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公司同意支付王某工伤赔偿金十万余元,并于次日积极协助王某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避免了劳动者异地奔波,有效降低了劳动者维权成本。

离职纷息,和谐曲长
运某与酒泉市某公司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该公司以运某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其辞退,双方在离职赔偿等问题上发生争议,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运某于2025年1月向酒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了仲裁申请。仲裁员了解案情后积极组织双方到场进行调解,经仲裁员耐心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双方搭建了沟通的桥梁。经过深入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公司同意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运某补偿金六千元,双方劳动关系得以和平解除,有效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泉心”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学习“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前端,将纠纷解决在基层。以传统的线下调解为基础,电话沟通为辅助,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当事人需求,灵活选择调解方式,极大地提高的了仲裁调解率。以上两起案件的圆满解决,充分展示了“泉心”调解工作室践行“以人为本,依法调解”理念的坚实步伐。下一步,工作室将一如既往地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致力于为劳动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继续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整体稳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为酒泉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