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人社局仲裁院坚持“仲裁”与“调解”并重、着力在调解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泉心”调解室的职能作用,有效调处矛盾纠纷。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处理效能,压缩办案时限,市仲裁院在办案过程中积极落实“1035”办案模式,即资料齐全案件1天内受理;10日内处理争议不大的案件;对疑难复杂案件,争取在35日内结案。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调解可能性大的案件采取“快调速裁”,深入了解案情,查明事实、分辨是非,找准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感情的结合点、矛盾的化解点,加强心理疏导,促使双方换位思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案结事了人和。降低双方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和调解成功率。截至目前,“泉心”调解室已调解案件12件,占比受理案件的70%。

下一步,酒泉市人社局将进一步畅通案件受理渠道、缩短办案时限、提升办案质量,以“泉心”调解工作室和“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为抓手,把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作为推动“主动创稳”行动走深走实的重要载体,健全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创新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方法路径,完善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格局,将“快调速裁”工作从“治已病”转移到“治未病”,着力打造维权更加容易、群众更加满意、社会更加和谐的劳动仲裁新局面,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供稿人 郭蓉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