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障国家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权威性,严格管理培训机构,规范各类培训证书发放,酒泉市人社局高度重视,立即研究部署,组织实施了“山寨证书”专项清查行动。
一是认真核查近年来培训发证情况。酒泉市人社系统深入培训机构,通过采取电话抽查参训人员与网上正规查询证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了证书字样和标识是否违规使用、培训机构要是否假借行政机关名义虚假或夸大宣传情况、是否违规培训或违规收费、是否非法颁发或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
二是认真核查培训发证名称及出处。经自查,已发放的各类证书均为职业培训机构、相关行业部门和人社部门经过审核审批后制发的,涉及到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国家”“全国”和“职业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等字样的证书,以及使用到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的证书均为省人社厅印发或经相关政府部门统一制发的,所有发放证书均符合要求,未出现违规使用字样和标识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与之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的情况。
三是认真核查培训机构宣传工作。深入培训机构调查其宣传资料,通过与培训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交流、培训机构上报培训宣传资料和自查报告、审查培训机构宣传活动、电话随机回访参训人员等方式,详细了解培训开展前培训机构对证书获取、证书规格、培训机构名义等宣传情况。
四是认真核查培训组织及补贴资金情况。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优势,持续强化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前必须向人社部门提交开班申请,人社部门将审查其办学资质、师资力量、设施设备等,批准同意后方可开班,有效避免了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和无办学许可开展培训的情况。
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官方网站:www.osta.org.cn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